取消药品加成、部分中医诊疗项目也将纳入报销范围,不少于50个病种将按定额付费……8月20日~21日,由省医改办组织召开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培训会议。
会上,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张义全面部署了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物价局等负责人详细解读了相关配套政策,为确保9月1日零时21个试点县(市、区)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有19个县(市)被纳入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长春市双阳区、白山市江源区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试点单位,从而全省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县(市、区)数量达到了21个,覆盖50%的县(市)。9月1日零时起,全省21个县(市、区)41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启动实施综合改革,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运行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的快速提升,有望使县域患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据了解,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以维护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为核心,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综合配套改革,以此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所有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规范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省级集中采购,降低药品价格,保证药品供应。
2014年在全省21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区)建立普通门诊诊查费总额预付制度,开展住院按病种定额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按病种定额付费的病种数量不少于50种,并确保一定数量的中医优势病种;积极探索按人头、按床日付费和住院总额预算控制等支付方式改革。扶持中医药,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
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三级医院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治疗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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