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为第一位申请人受理、审批、制作了首本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副省长黄关春亲自为申请人发证。 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为纸质本式证件,自2002年投入使用,至今已12年。目前,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须同时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贴纸签注,通关时由边检机关核准后盖章放行。电子普通护照于2012年5月成功上线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即启动了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化改革准备工作,相关工作方案于2013年4月得到国务院批准。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指导下,完成了政府采购、对接集成等阶段性任务,并对软件与硬件、发证与验证等各环节进行了多轮全流程的功能性测试和压力测试,对相关筹备工作反复进行检查演练,以确保项目顺利上线,新旧证件平稳切换,群众出行不受任何影响并可有更好的办证、用证体验。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主要具有“卡式证件、电子签注、自助通关、安全便捷”四大特点,群众申领和使用证件将更为便捷。第一,卡式证件。证件参照电子卡式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印制,大小与居民身份证或信用卡相当,携带和使用更为方便。成人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往来港澳签注可在证件背面重复擦写,无需频繁换证,进一步降低了持证人办证成本;第二,电子签注。具备条件的地区将利用电子证件的功能特点,为持证人提供自助申请等快捷办理赴港澳签注等服务,证件办理渠道将进一步拓宽、手续更为简便;第三,自助通关。证件内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可以由系统自动查验比对,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可以自助通关,包括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口岸的自助查验通道,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第四,安全便捷。证件内嵌智能芯片,外覆新型激光防伪膜,采用十几种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更强。 近年来,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创新工作模式,优化政策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努力实现服务方式向多元便利的提升,真正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 【为您解答】 ●如何加急办证 : 吉林省居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出入境部门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需要时间可以进一步缩短)审批签发并制作出入境证件。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4、已订购前往国(地区)机票出入境时间临近的;5、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其中第四条针对已订购机票人群的规定,是吉林省在公安部统一规定的基础上出台的特殊便民措施,使得吉林省加急办证条件更简便,惠及人群更广泛。 请在申请证件时通过正当渠道向受理民警提出加急办证申请,不要轻易相信非法中介或人员加急办证承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发现违法情况,请及时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0431-85611681)举报。 ●如何跨越县区办证: 吉林省居民可以就近向户籍地所在市(含所辖县、区)的任何一个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办理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的申请,无需提交基本申请材料以外的任何材料。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在条件上更为宽松、在手续上更为简化、在惠及人群上更为广泛,将为在跨县区居住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申请便利,有效缩短申请人的办证时限,切实节约申请人的办证成本。 ●如何投递证件: 目前,吉林省居民均可享受出入境证件速递到户服务,即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后,速递公司按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将申请的多本出入境证件一次性送达到申请人手中,无需再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证件。(记者刘怡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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