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缺少基本的信任,很难想象他们在网络上会彼此信任。许多人正是由于家庭的不幸,才在网上寻找家庭的‘温暖’。还有很多网络不文明行为,目的就在于获利……”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陆俊教授认为,产生网络不文明行为的原因多种多样,应该关注其产生的现实社会基础。
陆教授将网络不文明现象的产生根本归结于生活现实环境,这种观点不无正确。
现实社会中的问题是每一位社会人需要面对的,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家庭矛盾的产生、下岗失业的困扰,林林总总千头万绪。这时候人们就需要在精神世界得到补充才能够坚强的活下去。什么样的精神追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人生,是更加对生活充满信心还是就此颓废呢?每个人的选择一定不同。当人们到网络上寻找寄托的时候,网络也会因人们精神追求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网络文化。如果,大部分网民都能够有一个高标准的精神追求的话,那么高尚的网络文化环境就是人们的健康向上的精神家园 ,而如果我们网民到网络上只是为了发泄现实中的不满和郁闷,从而将现实中不敢做的欺诈、违反道德的行为,用虚拟的身份在网络中放纵起来,那么我们的网络环境就不再是精神家园,反而成为一个失却道德的网络监狱,我们网民就成了强盗无赖和流氓,我们不过在自己营造的监狱中服刑 罢了。道理就是这样,就这样明显地摆在这里,我们当何去何从呢?
网络不文明行为正是现实生活中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浮躁媚俗等不道德行为的‘网络版。观点代表了一种社会共识,即网络不文明是现实社会不文明的折射和放大。
我们要知道,纯粹的虚拟社会是不存在的,每一个网络终端都与现实社会相连。
这里,笔者强调的不过是道德自身的约束,不可否认,道德的约束在目前来说是苍白无力的,只有配合法治的治理还能净化网络,实现网络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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