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 生活中,当您发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可拨打吉林省“12331”食品药品咨询举报电话。接到投诉举报后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明确,并属于本行政区管辖的,应予受理。全部办结的期限一般为60日,情况复杂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 为鼓励市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吉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及查办大要案件补助办法》中规定,一级举报,详细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线索和相关证据,协助现场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的,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二级举报,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和部分现场书证、物证,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相符的,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三级举报,提供违法案件和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办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的,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投诉渠道>> 1、电话:拨打12331 2、来访: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2605室的吉林省食品药品举报中心现场举报; 3、上网:网上举报,登录吉林省食品药品举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lspaq.com/inform/); 4、写信: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2605室 5、传真:拨打0431-82790355发送传真 12331电话投诉举报受理范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受理流程>> 致电:市民拨打电话12331,热线人员询问具体内容。 投诉举报:属于投诉举报,热线人员会询问消费者几个要素,包括投诉举报的对象、违法行为等,举报线索要具体明确。 受理:凡有明确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且属于食药监局职责范围内的,符合受理条件,热线人员会在5日内告知市民“已受理”。 12331将按属地管理和监管职责划分,进行分流,转交具体业务部门处理。 跟踪督办:全程跟踪督办:每个工单的进度,可随时调取;业务部门未按规定要求办理,及时督促。对已受理并分派的举报,12331还会选择一些具体案件进行实地察看、调查,对举报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反馈:核实查处违法行为后,将查处情况反馈给该举报者。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无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机构、承办单位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投诉举报情形。
(记者 刘晓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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