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信

■人在法庭
爸妈闹离婚
10岁女儿给爸爸写了封信
我不许你和别的女人结婚
也会让妈妈不再嫁人
我们要像以前那样快乐生活
通讯员 李义山 记者 蒋煜明
他们是一对本地夫妻,他38岁,她37岁,结婚十多年了,感情难免归于平淡,但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乖巧懂事,两人也很满意这样的生活。
去年年底,他换了工作,做房产中介,平淡的生活起了波澜。
他开始早出晚归,说是应酬需要。她很不高兴,觉得就算应酬,也不至于到凌晨两三点才回家吧,怀疑他被一些狐朋狗友带坏了。
这样的话讲多了,他也烦,说“你们女人别管我们男人的事”。
她受不了这样的重话,有几次他又晚归,她直接把他关在门外不让进屋。他也干脆,跑到外面租了房子。
又是几次大吵后,今年4月,他一纸诉状告到海曙法院要求离婚。
接到传票,她很震惊。“2001年结婚到现在,十多年的感情,还经不起几次吵架?”
她很快写好了答辩状,说是答辩状,但俨然是一封怀念过往的信。
“刚 结婚那几年,你失业在家,我也只有每个月1300元的工资,我记得最惨的那会,家里就剩下100元钱,你拿了30元,剩下的70元给了我。后来你在北仑工 作,每天骑摩托连夜赶回家,为的就是不让我一个人在家害怕。我怀孕那会,有一次突然嘴馋想吃烤土豆,你花了好几个小时才找到店,买来以后放在怀里捂着,怕 凉了不好吃。五年前你喝醉酒后摔断了腿,你说自己可能会残疾,让我不要抛弃你,当时我就告诉过你,只要你心里有我、有女儿,我一定跟你白头到老……以前的 这些,你都忘了吗?这么多年相濡以沫的感情,为什么说放弃就放弃?”
看到这样一份答辩状,法官也不由得感慨。
她跟法官表示,他们夫妻闹到这个地步自己也有责任,也愿意改,而不是一离了之。
她还告诉法官,自从他搬到外面住以后,10岁的女儿一直很失落,瘦了不少,后来两人闹离婚,女儿更加难受,原本成绩在班里都是前三名的,现在落到了第十名,一到晚上就流眼泪,说“想爸爸”。
“成绩好点差点没关系,但大人离婚对孩子心理的影响太大太大了,我不忍心她小小年纪就承受这些”,她说。
开庭时,她还拿出一封女儿写给爸爸的信,当庭朗读。
“老 爸:你马上要和妈妈离婚了,是我太没用,不能帮助你和妈妈。你一个人在外面要少喝酒,少抽烟,要注意身体。虽然你们离婚了,但是你还是我的好爸爸,妈妈也 是全天下最好的妈妈。你在外面的这段时间里,我不许你和别的女人结婚,我也会让妈妈不再嫁人。我要我们三个人像以前那样快乐的生活……我不许你在外面呆太 久,一定要早点回来……”
看到她的“信”,又听到女儿的信,他似乎也有所触动,一直神情凝重地沉默着。
“我就服从法院判决吧,不过就算离了,女儿我还是会好好对待的”,最后他说。
法院审理认为,目前两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分居时间也不长,还有和好可能。昨天,法院驳回了他的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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