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后遭遇家暴隐忍20年后离婚 因惊慌恐惧
2013年03月06日10:53解放牛网[微博]
谭律师您好!我是一个饱受家庭暴力折磨的妇女,现在孩子刚刚成年了,我终于可以毫无顾虑地提出离婚,尽早结束这段黑暗的婚姻生活。非常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我叫陈梅,今年42岁,20岁出头就经人介绍,嫁给了现在的老公郑伟平。他是一个长途客运司机,平时的工作压力也不小,遇到不出车的时候就喜欢呼朋引伴地喝酒打牌。结婚后,我很快就发现他脾气非常地暴躁,一喝酒就对我又打又骂,有时甚至操起酒瓶就朝我扔来,有好几次因为躲闪不及,我还进了医院。
没想到结婚后会遭遇家庭暴力,惊慌恐惧的我最开始选择了隐忍。但是身上不断出现的新伤口很快就被我母亲察觉出来了,我不得不向父母坦白。为此,双方父母都出来劝和,希望我们好好过日子。郑伟平也一再地保证会对我好,永远不再打骂我,我一次次地选择相信他。
儿子出生后,郑伟平对我的家庭暴力并没有收敛,随着孩子慢慢长大,他有时甚至还会随手甩儿子几个巴掌。为了躲避他无端的暴力威胁,我们母子俩不得不经常躲到我母亲家过夜,心中的这份酸楚,无从言说。
儿子16岁生日那天,依照老家的风俗,我们为儿子办了成人仪式。郑伟平喝了很多酒,当天晚上对我们母子俩又是一顿暴打,儿子为了保护我,死死地抱住郑伟平的大腿,后来他被郑伟平打得左耳失聪。
现在儿子已经成年,我维持这桩婚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请问谭律师,目前我国有什么法律规定能保护我免遭家庭暴力吗?另外,如果我向法院诉讼离婚,能否获得法律的支持?
律师解惑
女性遭遇家暴应积极寻求法律保护
陈女士您好!很遗憾您遭遇了多年了家庭暴力,现在您正重新思考婚姻的走向问题,首先我要为您的勇气鼓掌。
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国乃至全世界都非常普遍,和您有着一样遭遇的女性数以万计。全国妇联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缘于家庭暴力。
我国法律对防治家庭暴力做了明确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文规定 “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还规定了对受害妇女的救助措施。同时,《婚姻法》还将 “禁止家庭暴力”上升为基本原则,在裁判离婚的法定理由中,还将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作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作出准予离婚裁判的法定理由。另外,《婚姻法》还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与施暴者的民事法律责任。
2013年以后,您还可依据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申请法院进行人身保护。该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据此,法院可以依据您的申请针对郑伟平的家庭暴力倾向,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对可能的暴力行为做出限制和威慑,保护您作为弱势一方免受暴力伤害。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实施家庭暴力是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之一,您有权以存在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诉请离婚。当然,您应该向法院提交遭遇家庭暴力的证据,您儿子及邻居的证人证言、居委的证明等都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若您在遭遇家庭暴力之时曾经拨打过110并留存有记录,对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将十分有利。另外,因实施家庭暴力殴打配偶导致离婚的,您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陈女士,希望您能客观冷静地对待这段遭遇家暴的婚姻历史,调整心态并积极地面对接下来的人生。若再遭遇家暴,切记充分运用法律的武器并依靠社区、民警的力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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