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货款怎么判?上海刑事律师咨询回答说,关于挪用货款应该怎么判,首先我们要知道,挪用货款到底是犯了什么罪?是职务侵占罪还是挪用资金罪呢?下面我们通过际案例来分析一下挪用货款怎么判?广州诈骗罪刑事律师的相关问题可以到网站了解下,我们是业内领域专业的平台,您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相信可以帮到您,值得您的信赖!http://www.tiyi.net
【案件详情】被告人诸葛某系某业务员,2022年,诸葛某受方委托向一代理商收取货款,该代理商付给诸葛某服装款40万元,诸葛某私自将此款用于个人做生意。后来,方向诸葛某追要货款,诸葛某于2022年12月还给方20万元,后因生意亏本,余下20元至今未还。对于诸葛某长时间没有归还的资金20万元构成何种犯罪,争议较大。
【律师分析】首种意见认为:诸葛某的行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理由如下:首先,诸葛某利用便利,将里的款项加以扣留,且数额较大,客观上施了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利用职务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其在本单位担任的职务所形成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方便条件。侵占的方式有收款不入帐,将自己管理的财物加以扣留,用欺的方法占有自己管理的财物等等。其次,诸葛某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第,诸葛某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因此,诸葛某的行为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诸葛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并认为首种意见之所以错误,其原因就在于没有正确把握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看似相同则有别的特征,对本案被告人的犯罪构成缺乏深入的分析研究。职务侵占罪是指、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个月未归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从以上定义可见,两罪的主体要件相同,客观方面也有相似之处,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将单位财物据为已有,因而侵犯了单位财物的所有权;挪用资金罪只是暂时占有、使用本单位资金,因而只是侵犯了单位资金的占有权和使用权
2、故意内容不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主观上具有不归还的意图;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是具有暂时占有、使用的故意,主观上具有归还的意图。
3、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有资金,也包括其他财物;后者的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资金。
综上,诸葛某的主观意图是很明确的,诸葛某作为的业务员应当知道将一笔巨额资金据为已有、永不归还是不可能的,再联系其作案前后经过,不难发现,他只是想提取这笔钱,在未被单位迫问发觉的一段时间用来做生意,赚了钱再还,只是后来因生意亏本,想还而还不上。我们不能因为诸葛某还不上这笔钱,而武断认定其据为已有。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不归还的情况比较复杂,正如诸葛某是主观上想还,而客观上不能归还,对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挪用资金罪,但视情节可从重或加重处罚,这样相对来说,比较符合客观际,也不致轻纵犯罪。
【量刑标准】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百八十二条、第百八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如果是挪用货款,先要判定是职务侵占还是挪用资金罪,如果自己不能进行判断,比较好是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进行分析,并与当事人进行会面详细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找上海刑事律师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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