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的预征知情权:从这之后,越来越多人发现杨念平律师怎么样的价值所在,从而影响很多人的选择。在明所是一家专注行政法业务的专业精品律所,尤其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超2万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2534
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征收农民土地作出了明确的程序规定。行政机关在进行征地时应依照法律的规定逐步施。预征知情权指的是行政机关在准备施征地之前,应当将与征地有关的事告知被征地农民。《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行政机关往往不愿及时将征地信息告诉被征地农民,越是如此,被征地农民越是疑问重重,反而增加了的工作压力。因此希望机关在施征地过程中能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权利,使的征地工作变得更加和谐顺畅。
如果被征地农民对有关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进行了保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控诉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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