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土地的赔偿标准是: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梁红丽律师怎样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296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二)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货币补偿
1、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成新
1、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一)先补偿后拆迁
1、农村房屋拆迁要坚持“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要拿到全额补偿款后才能进行搬迁。
(二)自由选择补偿方式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说,无论是要房还是要钱的补偿方式,农民朋友都应该有权进行选择,如果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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