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联楼房拆迁的法律意见书
x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的委托,为XXXX公司(甲方)与XXXXX公司(乙方)之间关于奥联楼房拆迁中所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根据xx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由本所律师XXXX负责向XXXX公司出具此法律意见书。接受指派后,我认真听取了XXXX公司的陈述,查阅了房屋拆迁相关的资料,并进行一定的调查了解。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现在依据相关法律,就甲方与乙方的楼房拆迁协议一事,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北京房屋拆迁律师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案件事实:。。。。。。
法律意见:
1.为保证乙方能顺利拆除甲方所属的楼房,甲方本着诚实信用,合作互利的精神,尽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拆迁条件,并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拆除楼房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自理。
2.为楼房拆迁进度的顺利进行,甲方负责向楼内居民公示双方关于楼房拆迁的协议和拆迁补偿款的发放计划,并协助乙方协调与楼内居民的关系,配合乙方对楼房的拆迁工作,以期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尽量避免因拆迁与居民发生冲突。(是否可不提因与居民冲突而影响工程进度所产生的误工费,只使甲方负担协助乙方协调的义务,因为乙方负责拆迁工程,甲方只有协助协调的义务,只要甲方尽到了协助义务,根据合同法无过错责任原则,误工费当然由乙方负责。
3.施工现场如发生冲突,应属于侵权法的调整,如果甲方已按照原合同约定尽到了合同所约定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义务,居民对补偿款有异议而与乙方施工人员的冲突即属于侵权法调整,属于闹事居民对乙方合法的人身或财产权的侵犯,在法律上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是否谈判时可不提及此问题。
4.居民闹事所发生的自身人身伤害不属甲方与乙方间合同调整的范畴,属民法调整,是发生在居民与乙方之间的关系,与甲方无关,在甲乙双发谈判时,应避免提及此事。
5.乙方代表甲方协调当地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工作。(注:如政府部门要求必须甲方人员出面,应及时提前通知甲方)。6.乙方代表甲方进行全部的拆迁施工工作并独立完成协调临近居民安抚工作,以期工作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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