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当事人咨询,在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过程中遇到或存在渎职行为该怎么办,下面小编将为您介绍如何通过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因此我们可以初步得出结论,房屋征收拆迁怎么赔偿有助于行业市场需要,有助于社会发展需要。在明各具特色的督导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247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处理。”
因此,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当您遭遇行为时,可以选择举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举报”这一行为,您在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1举报主体不限于被征收当事人。也就是说,即使您不是被征收当事人,只要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您的合法权益由于外行为遭受侵害,或者您知晓了行为的存在,您就可以行使举报的权利。
2举报的内容不限于人民、人民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对于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有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您也可以予以举报。
3有关人民、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是接受举报的主体。具体而言,“有关人民”包括市、县级人民;市、县级人民的上级人民。“房屋征收部门”是指组织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市、县级人民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其他有关部门”包括市、县级人民有关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行政监察机关;机关;监察机关;法院;其他司法机关和信访机关等。
因此,当您在进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环节,遭遇渎职行为时,不用慌张,通过“举报”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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