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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被拆迁人如何通过信息公开维护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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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被拆迁人如何通过信息公开维护知情权

四通八八 发表于 2024-12-28 16:42:32 浏览:  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被拆迁人如何通过信息公开维护知情权在业界当中,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法律依据一直处于行业的佼佼者,后来居上却从不傲慢,低调中坚守品质。在明各具特色的督导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021


被征收人没有查阅到拆迁信息时,可以写申请书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拆迁信息公开,对房屋拆迁情况进行了解,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或者称、;

(二)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称、;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二、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处罚:

《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另根据第十五条首款规定,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