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制工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被拆迁人开始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他们知道如何在遇到纠纷时提起诉讼,并会向律师寻求帮助,但是法律是要讲证据的,虽然有些人维护利益意识较强,知道要保留相应的证据,但是被告知不能使用,白浪费了精力。那么什么样的证据是有效的呢让我们一起学习和认识一下。期间找拆迁律师也做了许多的调整,调转了产品研发的方向,为了更好的迎合市场的需求。在明所是一家专注行政法业务的专业精品律所,尤其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超2万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m.zaimingchaiqian.com/
人们比较喜欢保留的两种证据是音频和视频记录,这也是两种比较可能被视为效而不予考虑的证据。这里小编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一、录音
1录音时,自然地透露时间和地点;
2尽量确保声音清晰。你也可以通过说话来辨别声音识别身份。
3问和回答重要的问题时,尽可能多说。但在这里请注意,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应涉及在内,因为一旦录音会被视为侵权,它就会丢失作用。
4问问题时不要咄咄逼人,尽量控制自己的语气,以免惹恼对方。
二、视频
拍摄视频的场景通常是混乱的,但正是因为混乱才给普通人提供了方便。当你视频时,你需要记录的是谁在什么情况下做了什么,通过什么非法手段做了什么事。
以强制拆迁为例,强制拆迁过程中指挥现场的人和穿着制服的人;情况是指房屋和庭院在被拆除前的情况和被强制拆除后的情况。如有贵重物品,请拍照并记录。
手段和事件主要是拆迁方的暴力行为或限制拆迁人人身自由的企图。如果被拆迁人在房屋被拆除后报警,也可以保留报警的和警察出警的证明作为相关证据。
以上是录音和录视频需要注意的,被拆迁人不要因为证据的审查更为严格就放弃取证,因为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八条到第七十条之规定,录音,视频和其他视听资源也可以向法庭提供证据,论法院是否采纳,当事人有权提交。
人民法院对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有其他证据支持或者经证明误的视听资料,应当认定其证明力。
、书证
书面证据一般是有效的,主要有两种类型。
首类是由拆迁方发布的公告、通知、征收补偿款决定、限期拆迁通知、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这些通常都是在当地张贴的,如果你保存原件有困难,你也可以拍照保存。
第二种是老百姓手里的证件,包括土地证、宅基地证、房产证、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户口评估报告、房屋勘察登记表等一切有关证件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原件不应该交给任何人,即使是行政机关要求上交的也要小心,因为它们是你维护权力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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