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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网首次借避风港原则胜诉版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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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网首次借避风港原则胜诉版权官司

cici 发表于 2010-4-1 12:18:34 浏览:  139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浪科技讯 4月1日上午消息,曾经深陷版权官司纠纷的土豆网利用避风港原则首次迎来两次版权官司的胜利:法院依据避风港原则分别驳回版权方起诉土豆网侵权《魔术奇缘》、《活碌碡趣事》案件的诉讼请求。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监制的最新一期《风向标》杂志披露了上述官司信息。此前版权纠纷不断的土豆网高层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及“避风港”原则,此次也是土豆网首次通过该原则取得诉讼官司的胜利。
  根据《风向标》杂志信息,北京天中映画诉土豆网侵犯其所拥有版权的电视剧《魔术奇缘》著作权一案已经作出判决,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与此同时,土豆网另一案件《活碌碡趣事》也依据避风港原则获得一审法院的胜诉判决。此前56网也曾通过该原则获取慈文影视版权诉讼的胜利。
  在《魔术奇缘》一案中,法院在确认原告对涉诉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况下,认定被告土豆网完全具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2条所规定的五项免责条件(即“避风港”条款),免除了被告土豆网的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在该案判决书中明确“不能仅以被告网站出现了侵权作品而推定被告具有主观过错”,且“原告并未事先通知,且被告收到诉状后及时删除了涉嫌侵权视频,已经尽到了其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所应尽的合理的版权注意义务”。
  此前关于“避风港”原则在视频行业一直争论不休。版权方及视频版权联盟搜狐、优朋普乐等方面认为一些视频网站利用避风港原则规避责任,而视频网站则认为一些版权方及同行忽视避风港原则,通过不断诉讼达到其商业目的。
  业内人士分析,我国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年颁布至今,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界对“避风港”原则及其例外“红旗”标准的理解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而此案也意味着,随着版权官司的愈演愈烈,法院的立场与观点也在不断发生转变。
  土豆网暂未对此事进行评论。据土豆网内部人士透露,虽然土豆网此前遭遇官司口水战,但多数已达成和解。(崔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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