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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自2018年秋季入学高一新生开始实施 我市未雨绸缪 积极应对高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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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自2018年秋季入学高一新生开始实施 我市未雨绸缪 积极应对高考改革

松原发布 发表于 2017-12-8 13:14:40 浏览:  79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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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已出台《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2018年高考综合改革将从当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
  我市教育系统未雨绸缪、积极应对。11月3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高考改革准备阶段工作会议,标志着全市普通高中顺应高考改革工作正式全面启动。11月24日至29日,市教育局组成专题考察调研组,赴上海市学习考察高考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市教育局负责同志表示,高考改革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位统筹,科学协调;教研部门要搞好培训,研究课题,提供智力支撑。高中学校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探索新型走班组织模式,研究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推进改革奠定基础,积累经验,以勇气和智慧迎接挑战,以改革的姿态迎接高考改革,确保高考改革顺利稳妥实施。
  据了解,我省高考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为,考生高考成绩由国家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国家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单科满分150分,不分文理。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学生选取1次较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为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学生自主选择3科作为等级性选考科目。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单科满分100分。等级性选考每年组织1次,高中生在校期间只参加1次等级性考试。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至多不超过3门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学生只要1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符合要求即可报考。
  打破“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新的高考政策实行后,招生录取将更科学,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推行的“6选3”模式,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采取的等级制赋分法,破解了“唯分数论”的桎梏。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减轻了考生的心理负担,缓解了普通高考的压力。
  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新高考招生模式从“只见分不见人”逐步走向“既见分又见人”,我省已制订出台学生综合素质具体评价体系、操作办法与应用平台。如何建立完备的诚信制度体系,使评价公开公正,做到既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学校特色建设,又有利于高校录取查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难题。
  高中教学组织模式的变革。推行科目自选并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会给教学秩序、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带来很大挑战,倒逼高中革新教学模式。分科选学、分层走班等成为教学新常态。走班制的实施意味着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擅长的科目选择课程,相较于传统文理分科,走班教学对于教室、师资等方面的要求也在提高,需要科学配置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新高考最为突出的改革是前置了生涯决策,将高考科目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如何组织学校课程、如何帮助学生选定高考科目等现实且紧迫的问题日益凸显。为学生提供精准的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正确认知自我,展现特长,为选科提供有效参考。

备注:图片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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