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岭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通过有效监督,开创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六五”普法期间,长岭县获得了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三项国家级荣誉。全省人大重点刊物《吉林人大》和全市主流媒体《松原日报》分别以《监督不放松五年抓普法》《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岭城大地》为题进行大篇幅的报道,对长岭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给予舆论上的充分肯定。
自2016年3月起,“七五”普法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工作部分,长岭县人大常委会将监督普法工作列为年度工作议题,用两个月的时间开展调研工作。调研内容包括了解全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普法工作采取了哪些工作方法和保障措施、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等。调研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和代表群众评议相结合,调阅相关资料和座谈走访相结合的方法。
据介绍,长岭县普法工作部门提出了符合实际的“七五”普法“1234”工作思路,即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长岭”这一目标,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重点人群,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文化建设、依法治理三项行动,加快建设“县为核心、乡为脉络、村为网格、社为单元”的“一核多极”普法阵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与发展。同时,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意见,发挥好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职责,推动各牵头部门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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