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举报接待室接到农民工投诉,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拖欠61名农民工工资约239万元。
投诉者称,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与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对《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新厂项目》进行施工,施工时间为2016年4月1日到2016年8月31日。在竣工检验核收完毕后,中石化建设有限公司下属61名农民工未如期收到工资,经多次讨要无果后到松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请求启动法律程序,帮助讨要薪资。
接到投诉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商海涛针对此案召开紧急专题会议。会议强调,此次案件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的特殊节点上,要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严峻性,成立专案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要抢时间、抓进度,尽快帮助农民工讨回薪资,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此案件正式立案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杨晓东带领办案人员深入松原市石化园区,调查核实农民工欠薪情况,并向有关部门调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情况。经调查,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共拖欠61名农民工农民工资2,392,660.00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松原市石化园区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发放程序。
10月24日,经松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督,拖欠61名农民工工资2,392,660.00元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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