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消住房限购
  2014年9月25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通知,“经石家庄市政府批准,自2014年9月26日起,凡在我市区域购买住房(含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实行限购,在办理合同备案和登记交易手续时不再收取住房查询证明。”至此,石家庄市彻底取消住房限购。
  2.信贷松绑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首套房利率最低可七折;对结清贷款的二套房,贷款可享受首套房政策优惠;购买第三套以及以上住房可以使用贷款。
  3.公积金松绑
2014年10月31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实施细则通过6大章22大项内容详细解释了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非住房消费提取、提取流程及监督办法等具体操作方法,《细则》进一步扩大了提取范围,方便了外地购房自住,同时也封死了外地投资提取公积金的“口子”。长远来看,公积金的松绑将对持有公积金的购房者产生积极影响,购房欲望将进一步增加。
  4.户籍制度改革
2015年1月9日石家庄市政府公布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发布意味着石家庄将实施“户籍改革”新政,该新政将有序放开石家庄市区的落户条件。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及相关经济社会配套改革,石家庄全市将力争2020年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此外,还着重强调重点加快推进鹿泉区、藁城区和栾城区三个新市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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