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男子长春打工,女友因感情问题生矛盾要分手,酒后的他不同意随手拿起水果刀将女友捅伤至昏迷,见此他打了急救电话后就逃走了。日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当时我喝了很多酒,情绪激动后脑袋一热就拿刀把我对象扎了。”犯罪嫌疑人郭某老家在黑龙江省,平时在外打工暂住在长春市。2012年5月25日晚21时许,在长春市南关区三马路一旅店房间内,郭某与女朋友因感情问题发生了矛盾后喝了很多酒。 酒后的他在与女友交流时,女友突然提出分手,不同意分手的他情绪激动,后随手拿起水果刀向女友的心脏部位扎去,所幸没伤到心脏,但女友却也因此而昏迷,血流不止。见此他赶紧打了急救电话随后潜逃。 案发多天后,他选择到公安机关自首。经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得出结论:宋某胸部刀刺伤至左侧血气胸,失血性休克均构成轻伤,外伤伤残等级为九级。 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郭某因琐事用刀将被害人扎成轻伤的行为,其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故意扎伤他人且致其轻伤的行为。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固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日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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