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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话费松原网松原信息松原油田松原教育松原电信客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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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话费松原网松原信息松原油田松原教育松原电信客服投诉

在履行电信契约 发表于 2013-7-20 12:53:12 浏览:  3071 回复:  1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投诉松原市电信公司
全社会大众消费者:
我是履行了多年契约的松原电信老用户,经松原电信源江路营业厅办理的无限商话话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松原电信公司负责人:宋瑞萍。地址:松原市经济开发区松原电信公司,邮编:138000,电话号码:18904380012。源江路营业厅经办人袁兴龙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单位是电信公司老用户,前几年我们公司在源江路电信公司,办理了无线商话话机20多部,此电话业务很适合我们公司,打长途便宜,其中一部话机10年1月份入网捆绑号为13364386498,5094567,交费什么的都在一起,消费为80元,一直在用没什么问题,现在我们公司业务 都是靠这部电话往来,直到2012年初觉得消费比较高,电话套餐由原先的80元 改成30元,之后我们就在当地的营业改套餐了,机打的更改单,说明的也很清楚80元消费取消改成30元,一清二楚 公章什么都有(改套餐的机打发票你们看下)之后我们一直按30元消费使用 直到2013年2月末才发现电话费不对,(然后找当地的营业厅 她们说我消费是100元,我说你们这不是欺骗吗?你们凭给我弄消费100元,我消费是80的啊?我有凭证啊!你们这样的行为,我们消费者有同意吗?你们有凭据吗?她们说没有,、说他们公司无限商话业务都是这样的! 先后我找过 各级电信投诉管理部门一个推一个 不给处理来回推 松原公司电话18904380012,长春公司043185882315 北京总部4008810000都联系了个便。个个欺下瞒上地借助他们的上级的帮助和庇护;一直在不停地严重侵害着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无理拒绝其合理合法的要求。。声称他们电信的业务是正常的。说我消费一直都是100元,说我本人有同意过的,我怎么就不知道呢?我说如果你们拿出我电话消费100元的 凭证或其他手续。 如果有凭据有说明消费是100元而且是我同意的,我将不在追究,但是要是没有任何能说明我消费是100元的 必须向我道歉把我的电话费补回来 还的给我们公司相应的赔偿 可是至今也没给我那出任何凭证来,还不给解决。
在此期间我有找过工信部门进行备案,后松原电信看我找到工信部 为了应付我,给我来过电话说给处理,把话费给我补回来 。把原先的号给我继续使用作为补尝。我回复的是 这个费用 本来就是我的 我有发票 电话也是我的 这算什么赔偿 这不就是应付我吗?举个例子说:如果电信抢劫人家700元钱 被抢的人报警了 电信和警察说我把700元钱还给他把 不犯法了 那不是笑话一样吗 ? 以前没找到你们工信部 怎么就不赔偿那 忽悠我。 鄙视你们松原电信这样的企业。还有的就是他们电信公司的业务经理有找过我多次 说他们上级部门找过他 要追究他个人责任 找我说 让我担下一个100元消费的事情 我答应了他(有录音你们可以听下) 后来才知道他们电信公司用的手段 以追究为由 让他们的业务员找我 博取同情我答应后 他们用这个话柄解脱他们罪行 你们的手段真高,可耻啊!
2013年2月末至今 100多天都过去 电信公司不给合理处理不说 老是应付我, 又在趁人不备地将我投诉人的电话2个捆绑号分离,套餐以前错误的100元也改成了30元、得回我有在工信部备案过 要不还完了那!(我有录音你门可以听下),我再次找营业厅理论,我说:你们电信可真牛,是想改话费就该话费 想改套餐改套餐都不用通过消费者,说多少钱就多少钱,消费者的钱都有你们说的算好了。这些更改业务不的由我们消费者同意和监督下进行的吗??营业员说这是业务我不清楚,这个和他们说不着,我说这是什么态度。怎么就和你们说不着了!
(一)电信公司就此事件多次就以电话2个号2个费用和为借口、做手脚还以同样的方式不告只用户私自改了号码和套餐。并完全不讲道理。这显然是与法不容、与理不符;不能让人心服口服。侵害了消费者享有的财产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并逃避着多方的监督。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的以上手段和行为施用于履行了多年契约的老用户,不光是体现了他们的不道德、不讲诚信,主要是欺骗欺诈、多方面的侵权和严重的违法。其违法方面,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条规定“必须遵守”的第四条二款、第三十四条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第三款、第四十条二款、第四十一条(三)(五)(六)项等规定,本应当依照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受到处罚;而且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二款、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直接侵害着我一个老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仍在坚持违法,理应依照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三款、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七)(八)项,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六)(七)(九)项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并受到处罚。
(二)当时我找电信公司理论有说道这个无线商话电话13364386498,5094567占据了我们公司的全部业务顶算,被投诉人在明知以上情况并不听说明和不讲道理之下,从2013年3月份开始趁我投诉人已使用了这两个号码多年不能停用的情境,借助他们的上级帮助庇护坚持回复 “以是最终处理结果。。不然就这处理结果了的肋迫方式,单方面强制要我这个履行了多年契约的老用户,被逼使用,不用当误业务啊!可是现在是不敢交话费 交话费电话吃费 不交业务全当误了 损失老多订单及客户了直至现在一直当误着那,历时100多天、30次的反映、交涉、投诉等,被投诉人除了只称退还话费补差价325.73元最高赔偿外,对投诉人实行强制服务,其他要求均无理拒绝。实已给我单位原松原市恒升机械有限公司造成了新的人力物力损失、和对我多次各项烦恼等精神的损害。对这第二部分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的手段和行为如果针对新用户还可理解;但对于履行了多年契约的老用户强行施用,不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条规定“必须遵守”的第三十一条二款、第四十一条(一)(三)(五)项的规定,本应当依照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受到处罚;而且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直接侵害着我一个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仍在坚持违法,理应依照本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条(七)(八)项,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六)(七)项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并受到处罚。
以上两部分他们恶劣的多次反复、卷土重来、边处边犯地顽固性违法欺诈侵权案,投诉人一共经过了长达100多天30次之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反映、交涉、投诉等等,还是未能得到解决。其顽固性体现了被投诉人没有法律意识,无视法律,并无诚信,完全不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直在以肋迫的方式仍然进行着多方面的违法欺诈和侵权。实已给投诉人一种极不平等的霸王行为和受到贼船式欺骗的感受,使投诉人长期难忍。且不相信中国的法律会对他无奈,因而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三款的规定投诉,请求按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条(七)项、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六)(七)(九)项等各项规定全面查处。给予严厉处罚。

                                                             投诉人:履行了多年契约的松原电信老用户
                                                                                  2013年3月7日

注:我不知道大家或其亲友有没有这样的经历,中国通讯企业三足鼎立(电信 联通 移动),总出现偷话费 丢话费和一些其他关系我们切身利益的问题天天发生在我门身边,通过相关执法部门解决也是民事问题 对于这样的通信企业出现欺诈行为 就等于吃家常便饭一样 跟本就不在乎,这事大家不知怎么想!大家帮忙转发下谢谢。-------详情进入松原贴吧评论指点.
在履行电信契约
 楼主|
发表于 2013-7-20 12:54:02 显示全部楼层
电信就是个垃圾, 吃用户话费 还不给解决。。电信的今天都是用咱们老百姓的血汗钱而茁壮成长起来的,现在却又反过来欺负咱们。没天理拉!!!!  
博商广告 发表于 2013-7-26 05:26:27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一遍原文,不懂;又看了一遍原文,还是不懂。再看了一遍原文,实在不懂。最后看了一遍回帖,懂了我为什么不懂……于是我懂了,人有时候要学会放弃。
飘灵儿 发表于 2013-7-28 17:37:48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三千积分!
老谁家那小谁 发表于 2013-8-1 11:37:30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三千积分!
百变小妖521 发表于 2013-9-3 17:51:37 显示全部楼层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在这里!
青纯的年代 发表于 2013-9-8 03:14:46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透明 发表于 2013-9-10 17:08:00 显示全部楼层
秀起来~
SHOW_ME_5878 发表于 2013-9-11 02:49:00 显示全部楼层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想起 发表于 2013-9-18 08:18:59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个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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