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怀集县一在校高一女生在今年春节期间诞下一名3.1公斤重的男婴,此后该女生在家坐月子,没再回校上学。据坊间称称该孩子的生父竟然是女生初三时的班主任。这不得不让人感到震惊和迷惑。在记者联系到学校的陈校长时说,校方已和陈×锐谈过话,陈×锐表示会一生一世照顾阿珍,阿珍也愿意跟着他。 事发怀集,婴儿生父疑为女生老师 16岁的孩子,现在多数应该在校园勤学苦读,然而,怀集县凤岗镇16岁的高一女生阿凤(化名)现在却退学在家,因为半个月前她生下了一名男婴。有知情者称,孩子的父亲是阿凤的初中语文老师陈某某,事发后该老师仍在凤岗中学任课。笔者近日来到凤岗镇了解事件的始末,坊间的部分说法得到了证实。 凤岗中学一位负责人对笔者说,陈某某和阿凤的事情现在全校师生都已经听说;但当事人及家长[微博]还未向学校举报,学校暂时还没有对陈某某采取什么措施。 16岁女生产子 3月1日下午,笔者来到凤岗镇阿凤的家中,阿凤和孩子住在简陋的砖瓦房里。得知笔者来访,阿凤把自己和孩子关在房间里,不肯和笔者交流。 据知情人士透露,阿凤的孩子是由凤岗镇卫生院医生接生的。笔者来到该卫生院,在出生记录登记本上,笔者看到孩子是2月16日中午出世的,体重为3100克。在父亲姓名一栏写着“陈某某”,上面还有他的身份证号码。 在凤岗镇当地人看来,未婚少女在娘家生小孩是不吉利的,所以在小孩出生后,阿凤的家人曾一度打算把孩子送人,不过阿凤坚决不肯。“阿凤和那个老师坚持要把小孩养下来。”阿凤的哥哥阿岗(化名)告诉笔者。 “妹妹生小孩还有坐月子的钱都是陈某某出的,但今后要怎么办我们现在心里也没谱。”阿岗抱着头叹了一口气。他告诉笔者,目前家人尚未报案,也没向教育部门反映,希望和陈某某协调解决。 好学生恋上老师 阿凤去年9月份考上怀集县一所高中。“学习一直很不错的,可惜了。”日前,阿凤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李先生说,阿凤去年以优异成绩考入一所重点高中。 “她在家里排行最小,今年才16岁。父亲知道这个消息后暴跳如雷,把那个老师叫到家中训了一顿。”阿岗告诉笔者,孩子的父亲是阿凤的初三语文老师陈某某。 在孩子的出生记录中,笔者看到,阿凤的怀孕周期为39周,大概约9个月。令人疑惑的是,在阿凤怀孕的9个月期间,竟然无人发现。 问及阿凤在哪里读书等基本情况,阿岗对此一问三不知。他告诉笔者:“我们只负责出钱让妹妹读书,其他的都不清楚。我们三兄弟和父母都在外面打工,平时也没什么时间管妹妹的事。” 遭强暴还是师生恋? 笔者了解到,陈某某是凤岗中学一名语文老师,去年,阿凤就是从这间学校初中毕业。该校办公室苏主任告诉笔者,陈某某最近已经更换了电话号码,校方暂时未能联系上他。 坊间有传闻称阿凤是遭到强奸,也有人说两人是自由恋爱。由于未能联系上陈某某本人,无法向他求证。该校一名学生告诉笔者,陈某某出生于1984年,目前尚未结婚,文质彬彬的样子,颇受学生喜欢。 在阿凤家,哥哥阿岗说,目前,还不知道是陈某某强奸妹妹,还是他们在谈恋爱。 “我回来就是想搞清楚这个事情的。”阿岗说,暂时还没有向派出所报案也还没到教育局举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也要看那个人的表现。” 笔者在凤岗中学见到,该校政务公告栏上列出了6名先进典型教师,陈某某榜上有名。笔者了解到,陈某某仍在凤岗中学任课。笔者致电该校校长陈志刚,陈志刚称此事还在进一步协调中。 □通讯员杨明伟 -分析 师生恋违法吗 老师与学生谈恋爱,是否合法,是否合情理? 广东凡立(肇庆)律师事务所律师邱祖芳表示,我国尚未有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不能“师生恋”,但是老师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显然是不道德的,可以由学校、教育部门进行相关处罚。“由于阿凤已满14周岁,如果是双方自愿的话则不构成强奸罪,但该老师必须为小孩的生存负责,将其抚养成人。阿凤属于未成年人,可以向该老师索要身体、精神损失费。”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的廖振威律师认为:老师与在校的初中生发生关系,本就不符合老师职业道德规范,至少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如果老师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可按强奸罪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 在美国,老师和学生谈恋爱有违校规。查阅资料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美国大学教师和工作人员手册里都有这样一条规定:严禁教师去“招惹”学生,或者更明白地规定不准和学生有任何的浪漫或两性关系。大学已是如此,更别说是高中阶段了。 早在2年前,我国台湾也发布了“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防治准则”,要求大专、中小学在新修订教师聘约时,明令禁止“师生恋”,违反聘约的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处分。 其实,老师是一种特定的职业,与学生发生感情了,则逾越了职业伦理。况且,师生是一种不对等关系,是一种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教师的话语权往往大于学生,可能给学校的秩序、教学带来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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