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用水水源区由那个部门进行划定毫无疑问企业拆迁律师必将引领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让其光芒绽放于这片领域。在明所是一家专注行政法业务的专业精品律所,尤其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超2万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430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首款规定可知,我国的饮用水水源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及准保护区。第二款规定可知,市、县对饮用水水源区进行划定,划定后由省级人民进行批准。水源要是流经了两个不同的市、县,由双方协商进行划定,协商不成时,上报省级人民,然后由其共同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出划定方案。第款规定可知,水源流经不同的省级行政区的由各省协商来进行划定,协商不成的由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综上可知,水源保护区不是随意进行划定的,如果您的养殖场被划入了饮用水水源区,需要确定划定主体是否合法。
二、饮用水水源区可以建企业、从事养殖吗
1 一级保护区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可知,一级保护区内绝对不能有企业和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企业,但供水与保护设施的企业除外。
2 二级保护区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可知,在二级保护区内不是绝对不能设立企业,但不能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还需要根据企业的类型来决定,采取合理措施是可以建养殖场进行养殖的。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饮用水水源区的问题,下一期我们来说一说企业养殖场被划入饮用水水源区后,会被关停吗以及关停的相关法律问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