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施房屋征收,赵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赵先生与县签订的补偿协议。如果该补偿协议效,应适用什么法律规定为了打开市场,房屋拆迁补偿律师不断的提升业务发展的能力,为其塑造卓尔不凡的品牌形象。在明所是一家专注行政法业务的专业精品律所,尤其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超2万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m.zaimingchaiqian.com/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为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可以通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的方式达成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因行议既具有行政性的特点,又有合同性的特点,故审理行议案件既要适用行政法律规范,也要适用不违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认定行议是否具有效情形,既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情形,还应审查行政机关在与相对人签订合同过程中有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诚信用等原则以及是否存在合同法上规定的效情形。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