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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强制拆除】强制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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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强制拆除】强制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四通八八 发表于 2025-1-21 09:43:33 浏览:  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一、强制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从新的数据可以看出,拆迁没有签订协议可以强拆吗市场影响力越来也大,产品占有率也相对的增多,未来很有潜力。在明所是一家专注行政法业务的专业精品律所,尤其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超2万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lawyer.com/52860.html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不得施强制拆迁的情形







1、未经裁决,不得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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