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发表新主题
分享
开启左侧

解析【法院管辖权】老家房子被征收,补偿不合理告上法庭,怎么能是基层法院

[复制链接]

解析【法院管辖权】老家房子被征收,补偿不合理告上法庭,怎么能是基层法院

四通八八 发表于 2025-1-10 16:01:42 浏览:  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比较近老刘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他家的房子因为要修路被征收了,但是因为补偿不合理,老刘一直没有签订拆迁协议,也没有搬走。现在县直接下了补偿决定,老刘决定诉讼维权,向中院提交了材料,但是没想到却被移送到了基层法院,这合理吗恰好,很多人因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而带来更多的益处,使之蓬勃发展,对行业的促动也是较大的。经过多年的发展,作为一家创立伊始即决定深耕行政法业务的专业型律所,在明律师事务所已成为不动产征收领域的领导者。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6068








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是县级人民以上的,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那为什么老刘的案子会被移送呢法院是这样说的,申请人所诉涉不动产,属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老赵的案子被送到了房子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















但是,根据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是指因行政行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而提起的诉讼”,而补偿决定显然法使房屋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不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按照中院的说法,那么所有的征地拆迁诉讼都应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了,那还要什么级别管辖呢因此,法院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